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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及教育相關工作人員接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第2梯次造冊注意事項」

主旨:

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及教育相關工作人員接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第2梯次造冊注意事項」1份,請貴校據以落實照辦,依限完成施打疫苗人員造冊作業,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6月21日公布之「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並已於7月3日轉知注意事項(諒達)。

二、旨揭第2階段疫苗造冊對象為已能確定110學年將於學校(機構、團體)教學或工作之教職員工(包括實習教師、110學年度介聘教師、代理代課教師、課後照顧、夜光天使、學習扶助、課後社團)進行造冊。所屬教職員工,如為外籍人員,應持有居留證及健保卡,始得列入本次疫苗接種對象。

三、有關第2階段疫苗施打部分,請本縣所轄學校確依旨揭造冊作業說明,於110年7月28日下班前完成施打疫苗人員造冊,並下載名冊及檢核表(附件7-1),經校長核章後,傳真至5340245。

四、為排定日後施打疫苗時程,請各校提供本次造冊之電子檔並上傳至本縣填報系統「[9176] 有關COVID-19第二梯次造冊」(網址:http://eform.ylc.edu.tw/modules/survey/index.php?op=sign&ofsn=9176),名冊務必與上傳教育部國教署之名冊相同,如有爭議,將以國教署核定名冊為主。

五、請各校提報名冊時,務必再次檢視教職員身分證、西元年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及施打縣市。

六、為加速名冊提報作業,名冊送府後請勿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