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教輔二字第1132439816號
主旨:檢送本縣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方案」實施計畫
說明:
一、辦理時間: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服務項目與流程:
(一)個別諮商輔導:
- 由教師自行或經學校轉介提出申請,並填寫服務申請表(如附件1)及同意書(如附件2)後,傳真至學諮中心提出申請,或由學諮中心網頁連結填寫google表單申請,如有保密議題,可先致電學諮中心由承辦人協助完成申請表單。
- 學諮中心收案評估開案所需資源,經評估開案後,由學諮中心轉介適當心理服務資源,提供個案諮商、諮詢服務,若需資源轉介,將提供精神醫療、社會資源及法律諮詢等服務及資源轉介。
(二)醫師諮詢:
- 由教師自行或經學校轉介提填寫服務申請表(如附件3),提出申請後傳真至學諮中心提出申請,或由學諮中心網頁連結填寫google表單申請,如有保密議題,可先致電學諮中心由承辦人協助完成申請表單。
- 學諮中心收案評估後個別聯繫安排場次等相關細節,以個案申請狀況安排時間及地點辦理。
(三)團體諮商輔導/團體工作坊--參考宣導圖片:
- 由教師或學校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服務申請表(有意者請洽輔導組)後,傳真至學諮中心提出申請。
- 學諮中心收案評估開案所需資源,經評估開案後,由學諮中心轉介適當心理服務資源,提供團體或工作坊課程進行服務。
(四)心理危機介入:請直接撥打學諮中心電話進行連繫,連絡窗口:學諮中心主任或本方案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