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0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118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辦理「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以下稱本方案)」為激勵積極推動數位學習績優之團隊、人員,並鼓勵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或新科技等實施數位教學分享其推動成果,辦理旨揭計畫,資訊如下:
(一)本計畫共徵選以下5類別:
1、績優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各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限報名1件。
2、績優中小學學校:由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初選,依學校數比例薦送報名,每30校薦送1名為原則。
3、績優中小學人員:由各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初選,依學校數比例薦送報名,每30校薦送1名為原則。
4、績優領航教師:由各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初選並薦送,薦送名額以領航教師總數每5人薦送1人為原則。
5、優良教案:下設「自主學習組」、「PBL(專題導向學習Project-Based Learning)學習組」及「新科技組」,參選團隊(人員)請逕送承辦單位報名。
(二)收件方式:
1、優良教案:請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至113年7月26日(星期五),將報名資料逕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總計畫辦公室),電話:04-2218-1098、Email:asdl@mail.ntcu.edu.tw。
2、績優中小學學校、人員、領航教師:請於113年7月1日(星期一)前將報名資料逕送本縣越港國小(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康芳鈞先生 6341014-816。
三、各類別徵選名額、徵選資料、日程、審查標準及獎勵方式等規定請詳閱附件,或至本方案網站最新消息處查詢(網址:https://pads.moe.edu.tw/)。